[转发]关于申报2012年度“北航聘请短期外国专家
时间:2011-10-31 16:36来源:未知 作者:ACSSB 点击:次
关于申报2012年度“北航聘请短期外国专家项目”及
“北航学科引智平台建设计划”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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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单位:
2012年度“北航聘请短期外国专家项目”及“北航学科引智平台建设计划”申报工作现启动,请各单位根据《关于下发<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管理工作规定>的通知》(北航外字[2011]1号)文件的精神认真组织申报工作。有关事项现通知如下:
一、北航聘请短期外国专家项目
北航聘请短期外国专家项目分为“北航聘请短期外国专家重点项目”和“北航聘请短期外国专家普通项目”两种,具体要求如下:
(一)北航聘请短期外国专家重点项目
1、申报要求
项目申报须满足下列范围项目聘请外国专家的需要:
- 国家和部(委)重点学科以及新兴学科、基础学科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;
- 已立项的国家级、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的实施;
- 高层次人才和骨干师资队伍的培养;
- 应用学科、高新技术的开发;
- 重大经济效益的产学研项目等;
聘请的外国(境外)专家须是某一学科中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学者,对我校学科发展、实验室建设、科学研究、人才培养等能起到有利的促进作用。
一个项目可根据需要聘请一至两名外国专家。专家须在北航工作两周以上(含两周)。
2、资助范围
资助聘请专家所涉及的国际旅费(经济舱)、专家零用费以及在京期间的其他相关费用。资助标准按“北航外字[2011]1号”文件执行,详见国际交流合作处网页(id.buaa.edu.cn)“专家引智”-“相关表格下载”中《北航聘请短期外国专家项目资助标准》(另见附件1)。专家随行家属和其他随行人员的费用原则上自理。
(二)北航聘请短期外国专家普通项目
1、申报要求
拟聘专家一般应是某一学科中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学者,对我校学科发展、实验室建设、科学研究以及人才培养等能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。
2、资助范围
资助专家在京期间所涉及的有关费用。资助标准按“北航[2011]1号”文件执行,详见《北航聘请短期外国专家项目资助标准》(附件1)。专家随行家属和其他随行人员的费用原则上自理。
(三)上述两类项目的申报及评审
- 项目申报人按规定认真填写《北航聘请短期外国专家项目资助申请书》(附件2),交由所在学院进行初审;
- 申报学院负责项目的初审工作,包括审查申报资格、填写要求、申报项目的意义、聘请外国专家的必要性等,并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;
- 学院将每个项目的《北航聘请短期外国专家项目资助申请书》按“重点项目”一式五份、“普通项目”一式一份以及学院汇总的《北航聘请短期外国专家项目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3)一式一份以书面和电子形式统一报国际交流合作处101室。
- 国际交流合作处将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。
二、北航学科引智平台建设计划
为进一步拓展我校引智工作,整合优化引智资源,学校设立学科引智平台建设计划,以瞄准国际学科发展前沿,围绕学校重点发展的学科领域,成建制引进海外人才,提升我校学科建设水平。
(一)建设内容:
聘请高水平海外人才来校工作,开展实质性合作研究,积极争取承担国内外重大科研任务,联合建立实验室、研究中心,联合培养研究生,建立高层次人才联合培养基地,联合举办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,科技信息资源共享等。
(二)申报范围及条件:
- 2012年度拟新建5个北航学科引智平台,遴选范围为学校重点建设的二级学科。
- 拟建学科引智平台应以学院为依托,与国外具有较强的合作基础,且有良好的建设基础。
- 每个学院仅限申报一项。
- 学科引智平台建设周期为3年。学校将对建设成效显著的学科引智平台采取滚动支持。所申报学科引智平台应有3年及以上的长期规划,并设定阶段性目标与长期发展目标,以保证基地建设的有效、可持续发展。
- 拟建学科引智平台须由5-8名海外人才及不少于4名校内骨干教师构成。
- 海外人才应具有外国国籍、所在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,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,为国际著名教授或同领域公认的知名学者,学术水平在国际同领域处于领先地位,取得过国际公认的重要成就,具有前瞻性、战略性的眼光,能够把握国际科学发展的趋势,引领本学科快速发展,且与拟建学科引智平台有良好的相关合作基础。
- 每年来校工作的海外人才应不少于5人次,人均工作时间不少于两周。
- 校内科研骨干应具有博士学位,5年以上科研工作经历,拥有创新性思维,在所属领域取得过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,与聘请的海外人才有良好的合作基础。
(三)资助办法:
获批建设的学科引智平台以项目形式实施,根据平台规模,学校给每个平台每年15-25万元的专项经费支持,用于所聘海外人才的国际旅费、在校工作期间零用费、食宿等费用。
(四)申报方法:
- 请以学院为单位组织项目申报,按规定认真填写《北航学科引智平台建设计划项目申报书》(附件4),并将申请书一式五份以书面和电子形式统一报国际交流合作处101室。
- 国际交流合作处将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。
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本单位2012年度“北航聘请短期外国专家项目”及“北航学科引智平台建设计划”。所有申报材料请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保密规定进行去密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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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交流合作处
2011-08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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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内容清参考下面的通知或附件。有意者请联系钱老师qianjq@buaa.edu.cn
(责任编辑:ACSSB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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